泰山燃氣黨發〔2019〕2號
關于進一步規范集團公司系統
主要負責人請假報備工作的通知
各控股子公司,各總支、支部:
嚴格執行請假報備制度,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從嚴管理干部的具體體現,是增強領導干部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意識的內在要求。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完善領導干部請假報備工作的通知》(室字(2018)73號)要求,為進一步嚴肅紀律,確保集團公司各項工作高效有序運轉,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請假報備程序
1、集團領導班子副職報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審批;各控股子公司、總支、支部主要負責人請假,由分管領導審核后,報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審批。
2、請假須提前3天履行手續,按程序報批后方可成行。因緊急事項臨時外出的,或在請假期間因臨時任務需要延長請假期限的,要立即向有關領導報批,同步履行請假報備手續,并書面說明原因。領導干部返回工作崗位后,要向集團公司綜合辦公室報告及時銷假。
3、請假報備應以單位名義書面報送。所在單位填寫《企業主要負責人請假報備表》,加蓋單位公章后,按程序報送。
4、集團公司綜合辦公室具體承擔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請假報備手續的辦理工作,并做好備案登記。
二、嚴格請假報備要求
1、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在工作日、休息日及法定節假日離開泰安,均須履行請假報備手續。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外出。不能按期返回的,要按原程序逐級報集團領導批準。外出報批要實事求是,不得編造虛假理由外出,不得謊報、瞞報外出目的地和行程。
2、如逢集團公司重要會議、重大活動或重要保障任務時期,開始前天至結束后2天,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未經請假批準不得離開崗位,已經外出的必須返回崗位。屆時,集團公司綜合辦公室將另行通知。
三、嚴肅督查問責
1、各單位嚴格落實,把干部請假報備工作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重要內容,并作為全面從嚴治黨考核范圍。
2、請假期間必須保持24小時通訊聯絡暢通。應請假未請假或未如實請假的,視為擅自脫崗。干部本人必須向集團黨委作出書面說明。因擅自脫崗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
附件:《泰山燃氣集團請假報備表》
中共泰山燃氣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
2019年1月30日
泰山燃氣集團綜合辦公室 2019年1月30日印發
附件:
泰山燃氣集團請假報備表
填報單位(蓋章):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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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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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時間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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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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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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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行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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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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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其主持 工作同志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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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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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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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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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領導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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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委書記、 董事長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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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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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假須提前3天履行手續,因緊急事項臨時請假的,須在備注欄或另附頁書面說明原因。
2、請假事由,要根據會議通知、方案、函等詳細填寫。
3、該備案表由集團公司綜合辦公室歸檔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