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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稿】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未簽訂燃氣設施安全保護協議的法律風險
作者:劉金平
燃氣運行管網是城市的生命線之一,是城市重要的市政設施,承擔著安全、穩定、持續輸送燃氣到千家萬戶的任務,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近些年,燃氣運行管網屢遭第三方施工破壞(損毀),導致燃氣事故的發生。第三方施工破壞(損毀)燃氣運行管網是燃氣事故多發的主要因素之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野蠻施工、盲目施工,趕工期、追求經濟利益,安全意識淡薄,導致破壞(損毀)燃氣設施燃氣事故屢屢發生。同時,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施工破壞(損毀)燃氣運行管網,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安全,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極大的社會負面影響。
預防和遏制第三方施工破壞(損毀)燃氣運行管網,對城燃企業來說,是一項艱巨而重要的安全工作,也是一項很頭痛的工作。第三方施工破壞(損毀)燃氣設施具有突發性,防不勝防。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在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和最小控制范圍內施工,必須提前與城燃企業取得聯系,告知城燃企業施工時間和施工范圍,與城燃企業簽訂燃氣設施安全保護協議和應急預案,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和應急預案,探明燃氣管道管位,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方可施工。未與城燃企業簽訂燃氣設施保護協議和會同城燃企業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及應急預案,不能施工。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與城燃企業簽訂燃氣設施保護協議和保護方案后,在施工期間,就要落地實施,就要對燃氣設施采取安全保護措施。把保護燃氣設施工作貫徹到施工全過程各個環節,防止在施工過程中破壞(損毀)燃氣運行管網。否則,極易導致破壞(損毀)燃氣運行管網,發生燃氣事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不但要承擔賠償責任,而且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造成刑事責任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承擔嚴重的法律后果。
在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從事建設施工未與燃氣經營者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從事敷設管道、打樁、頂進、挖掘、鉆探等可能影響燃氣設施安全活動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對單位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建設工程施工范圍內有地下燃氣管線等重要燃氣設施,建設單位未會同施工單位與管道燃氣經營者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或者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未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簽訂燃氣設施保護協議是預防和遏制第三方施工破壞(損毀)燃氣設施的有效手段和措施之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與城燃企業簽訂燃氣設施保護協議,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和應急預案,是預防、遏制第三方施工破壞(損毀)燃氣設施的有效手段之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與城燃企業簽訂燃氣設施保護協議,明確了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城燃企業就要派專業人員到施工現場進行技術交底,指明燃氣管網具體位置,張貼安全警示標識,進行現場監護及跟蹤施工進度,確保燃氣設施安全運行,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對未與城燃企業簽訂燃氣設施保護協議和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和應急預案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野蠻施工、盲目施工,破壞(損毀)燃氣設施的行為,政府監管部門應加大執法力度,嚴管重罰,導致發生燃氣事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危害社會公共安全,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方施工破壞(損毀)燃氣設施導致燃氣事故頻頻發生,地方省市政府相應制定出臺相關規定,規范第三方施工單位的行為,嚴厲打擊第三方施工破壞(損毀)燃氣設施。《海南省關于強化施工破壞燃氣管道設施整治措施的通知》、河北省《關于切實加強涉氣第三方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貴州省《關于嚴厲打擊第三方施工破壞燃氣設施違法違規的通告》、濟南市《關于全面加強城鎮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工作的通知》等。《海南省關于強化施工破壞燃氣管道設施整治措施的通知》,明確規定城燃企業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職責和義務。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未與燃氣經營者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采取相應安全保護措施從事可能影響燃氣設施安全活動的,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五十條,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記入誠信不良行為記錄;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管道燃氣經營者未提供準確的燃氣管道線路設施圖導致發生施工挖破燃氣管道事故的,由燃氣主管部門計入履約誠信不良行為記錄。從此可看出,城燃企業指定燃氣管道位置不準確,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尤其河北省《關于切實加強涉氣第三方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制定統一的燃氣管道及附屬設施保護協議和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及應急搶險預案、涉氣第三方施工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崗位風險告知卡、燃氣管道交底記錄及施工注意事項。施工單位應當嚴格落實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對工程施工期間地下管線保護管理負主體責任,劃分責任主體。
濟南市《關于全面加強城鎮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工作的通知》規定,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工作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要加大打擊力度,影響惡劣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開曝光典型執法案例,強化震懾效力,形成嚴厲懲處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
最近,從政府通告的第三方破壞(損毀)燃氣設施典型案例來看,政府監管部門重拳出擊,對第三方施工單位未簽訂燃氣設施安全保護協議和會同城燃企業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及應急預案,擅自施工、盲目施工破壞(損毀)燃氣設施的行為,加大執法處罰力度。
2023年3月8日,廈門市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翔安區金海街道浦原社區明發半島祥灣B區實施正本清源改造施工,未按保護協議提前通知燃氣公司擅自在管道保護范圍內使用機械施工挖破燃氣管道,造成燃氣泄漏遇高溫等因素引發著火,導致周邊商家多處門店著火,直接財產損失統計85000元,影響較大。由于該事件造成嚴重后果,符合從重行政處罰情形,廈門市翔安區城市管理局對廈門市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作出處人民幣9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
2024年2月23日,福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石獅市祥芝鎮獅祥二路施工,在未做燃氣管道咨詢、未探明燃氣管線位置、未制定保護方案且未采取保護措施的情況下,野蠻開挖,造成燃氣中壓管道破損,導致燃氣泄漏,影響燃氣安全。石獅市城市管理局對福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責令改正,處罰款人民幣1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從《薊州楊津莊金江瑞泰公司“8·22”一般燃氣爆燃事故調查報告》可以看出,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未會同城燃企業簽訂燃氣設施保護協議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和應急預案,擅自施工、野蠻施工,破壞(損毀)燃氣管道導致的嚴重后果。2023年8月22日16時24分,位于薊州區楊津莊鎮楊津莊村的瑞順口腔診所發生爆燃事故,造成17人受傷,其中重傷9人。截至11月10日,統計完成直接經濟損失559.45萬元。
經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金江瑞泰公司雇傭的施工隊進行鉆孔作業時,水平定向鉆機鉆頭將中燃宏凱公司PEDN90中壓天然氣管道鉆破,導致天然氣大量泄漏,泄漏的天然氣經過污水井、排污管道擴散至瑞順口腔診所內,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遇不明點火源發生爆燃,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作為建設單位,一是在已知施工范圍有地下燃氣管線的情況下,未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和采取安全保護措施,野蠻施工。二是未對作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三是未向公路管理機構申請擅自組織埋設管道施工。
同時,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都受到法律的制裁。金江瑞泰公司總經理等相關人員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工程承包人和施工人員被公安機關批準逮捕。
縱觀以上三個典型案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安全意識淡薄,均未與城燃企業簽訂燃氣設施保護協議和會同城燃企業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及應急預案,盲目施工,野蠻施工,破壞(損毀)燃氣設施,導致發生燃氣事故,責任單位和直接責任人均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和刑事責任。毋庸置疑,政府加大執法力度,強化法律震懾,從快從重處置未與城燃企業簽訂燃氣設施保護協議和會同城燃企業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及應急預案破壞(損毀)燃氣設施的行為,是有效預防、遏制第三方施工破壞(損毀)燃氣設施有效手段和重要手段。
城燃企業加強監護和巡查,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與城燃企業簽訂燃氣設施安全保護協議和會同城燃企業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和應急預案并落地實施,政府監管部門加大執法力度,三方共同聯動,各盡其責,才能有效預防、遏制第三方破壞(損毀)燃氣設施,構建安全、良好的用氣氛圍。
參考資料:
燃氣運行管網是城市的生命線之一,是城市重要的市政設施,承擔著安全、穩定、持續輸送燃氣到千家萬戶的任務,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近些年,燃氣運行管網屢遭第三方施工破壞(損毀),導致燃氣事故的發生。第三方施工破壞(損毀)燃氣運行管網是燃氣事故多發的主要因素之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野蠻施工、盲目施工,趕工期、追求經濟利益,安全意識淡薄,導致破壞(損毀)燃氣設施燃氣事故屢屢發生。同時,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施工破壞(損毀)燃氣運行管網,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安全,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極大的社會負面影響。
預防和遏制第三方施工破壞(損毀)燃氣運行管網,對城燃企業來說,是一項艱巨而重要的安全工作,也是一項很頭痛的工作。第三方施工破壞(損毀)燃氣設施具有突發性,防不勝防。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在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和最小控制范圍內施工,必須提前與城燃企業取得聯系,告知城燃企業施工時間和施工范圍,與城燃企業簽訂燃氣設施安全保護協議和應急預案,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和應急預案,探明燃氣管道管位,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方可施工。未與城燃企業簽訂燃氣設施保護協議和會同城燃企業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及應急預案,不能施工。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與城燃企業簽訂燃氣設施保護協議和保護方案后,在施工期間,就要落地實施,就要對燃氣設施采取安全保護措施。把保護燃氣設施工作貫徹到施工全過程各個環節,防止在施工過程中破壞(損毀)燃氣運行管網。否則,極易導致破壞(損毀)燃氣運行管網,發生燃氣事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不但要承擔賠償責任,而且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造成刑事責任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承擔嚴重的法律后果。
在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從事建設施工未與燃氣經營者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從事敷設管道、打樁、頂進、挖掘、鉆探等可能影響燃氣設施安全活動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對單位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建設工程施工范圍內有地下燃氣管線等重要燃氣設施,建設單位未會同施工單位與管道燃氣經營者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或者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未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簽訂燃氣設施保護協議是預防和遏制第三方施工破壞(損毀)燃氣設施的有效手段和措施之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與城燃企業簽訂燃氣設施保護協議,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和應急預案,是預防、遏制第三方施工破壞(損毀)燃氣設施的有效手段之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與城燃企業簽訂燃氣設施保護協議,明確了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城燃企業就要派專業人員到施工現場進行技術交底,指明燃氣管網具體位置,張貼安全警示標識,進行現場監護及跟蹤施工進度,確保燃氣設施安全運行,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對未與城燃企業簽訂燃氣設施保護協議和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和應急預案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野蠻施工、盲目施工,破壞(損毀)燃氣設施的行為,政府監管部門應加大執法力度,嚴管重罰,導致發生燃氣事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危害社會公共安全,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方施工破壞(損毀)燃氣設施導致燃氣事故頻頻發生,地方省市政府相應制定出臺相關規定,規范第三方施工單位的行為,嚴厲打擊第三方施工破壞(損毀)燃氣設施。《海南省關于強化施工破壞燃氣管道設施整治措施的通知》、河北省《關于切實加強涉氣第三方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貴州省《關于嚴厲打擊第三方施工破壞燃氣設施違法違規的通告》、濟南市《關于全面加強城鎮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工作的通知》等。《海南省關于強化施工破壞燃氣管道設施整治措施的通知》,明確規定城燃企業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職責和義務。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未與燃氣經營者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采取相應安全保護措施從事可能影響燃氣設施安全活動的,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五十條,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記入誠信不良行為記錄;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管道燃氣經營者未提供準確的燃氣管道線路設施圖導致發生施工挖破燃氣管道事故的,由燃氣主管部門計入履約誠信不良行為記錄。從此可看出,城燃企業指定燃氣管道位置不準確,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尤其河北省《關于切實加強涉氣第三方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制定統一的燃氣管道及附屬設施保護協議和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及應急搶險預案、涉氣第三方施工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崗位風險告知卡、燃氣管道交底記錄及施工注意事項。施工單位應當嚴格落實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對工程施工期間地下管線保護管理負主體責任,劃分責任主體。
濟南市《關于全面加強城鎮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工作的通知》規定,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工作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要加大打擊力度,影響惡劣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開曝光典型執法案例,強化震懾效力,形成嚴厲懲處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
最近,從政府通告的第三方破壞(損毀)燃氣設施典型案例來看,政府監管部門重拳出擊,對第三方施工單位未簽訂燃氣設施安全保護協議和會同城燃企業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及應急預案,擅自施工、盲目施工破壞(損毀)燃氣設施的行為,加大執法處罰力度。
2023年3月8日,廈門市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翔安區金海街道浦原社區明發半島祥灣B區實施正本清源改造施工,未按保護協議提前通知燃氣公司擅自在管道保護范圍內使用機械施工挖破燃氣管道,造成燃氣泄漏遇高溫等因素引發著火,導致周邊商家多處門店著火,直接財產損失統計85000元,影響較大。由于該事件造成嚴重后果,符合從重行政處罰情形,廈門市翔安區城市管理局對廈門市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作出處人民幣9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
2024年2月23日,福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石獅市祥芝鎮獅祥二路施工,在未做燃氣管道咨詢、未探明燃氣管線位置、未制定保護方案且未采取保護措施的情況下,野蠻開挖,造成燃氣中壓管道破損,導致燃氣泄漏,影響燃氣安全。石獅市城市管理局對福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責令改正,處罰款人民幣1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從《薊州楊津莊金江瑞泰公司“8·22”一般燃氣爆燃事故調查報告》可以看出,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未會同城燃企業簽訂燃氣設施保護協議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和應急預案,擅自施工、野蠻施工,破壞(損毀)燃氣管道導致的嚴重后果。2023年8月22日16時24分,位于薊州區楊津莊鎮楊津莊村的瑞順口腔診所發生爆燃事故,造成17人受傷,其中重傷9人。截至11月10日,統計完成直接經濟損失559.45萬元。
經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金江瑞泰公司雇傭的施工隊進行鉆孔作業時,水平定向鉆機鉆頭將中燃宏凱公司PEDN90中壓天然氣管道鉆破,導致天然氣大量泄漏,泄漏的天然氣經過污水井、排污管道擴散至瑞順口腔診所內,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遇不明點火源發生爆燃,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作為建設單位,一是在已知施工范圍有地下燃氣管線的情況下,未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和采取安全保護措施,野蠻施工。二是未對作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三是未向公路管理機構申請擅自組織埋設管道施工。
同時,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都受到法律的制裁。金江瑞泰公司總經理等相關人員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工程承包人和施工人員被公安機關批準逮捕。
縱觀以上三個典型案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安全意識淡薄,均未與城燃企業簽訂燃氣設施保護協議和會同城燃企業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及應急預案,盲目施工,野蠻施工,破壞(損毀)燃氣設施,導致發生燃氣事故,責任單位和直接責任人均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和刑事責任。毋庸置疑,政府加大執法力度,強化法律震懾,從快從重處置未與城燃企業簽訂燃氣設施保護協議和會同城燃企業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及應急預案破壞(損毀)燃氣設施的行為,是有效預防、遏制第三方施工破壞(損毀)燃氣設施有效手段和重要手段。
城燃企業加強監護和巡查,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與城燃企業簽訂燃氣設施安全保護協議和會同城燃企業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和應急預案并落地實施,政府監管部門加大執法力度,三方共同聯動,各盡其責,才能有效預防、遏制第三方破壞(損毀)燃氣設施,構建安全、良好的用氣氛圍。
參考資料:
1《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2《城鎮燃氣工程項目規范》GB55009-20213《薊州楊津莊金江瑞泰公司“8·22”一般燃氣爆燃事故調查報告》